北京市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局近日出台相关文件,从明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放开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医院自主定价。这是北京市按照中央“调放结合”的原则,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11月10日《北京日报》)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放开价格的医疗服务基本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会影响老百姓看病报销。同时,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将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提供这些服务的管理,在开展多层次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不影响基本医疗服务的规模和质量。 不过,笔者在此也有一个担心,就是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之后,一些公立医院会不会扩大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纷纷开办各式各类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而冲击基本医疗服务?这个问题着实令人担心,毕竟,一次花300元挂特需专家号,并非所有患者都能承受。 此外,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和专家,也需要合理界定和定位。并不是什么医疗服务项目都可以以特需医疗服务的名义来开办,这很容易导致走入特需医疗服务的误区。比如,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必再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应当是针对一些疑难杂症或者是专家的“独门绝活”来开办,尤其是特需医疗服务的专家应当是国内知名的,甚至是大师级别的专家。 放开特需医疗服务等价格,虽然有利于调节医疗市场供求关系,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间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但也应当把握好放开的标准和尺度,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宜让特需医疗服务喧宾夺主,最终冲击基本医疗服务。毕竟,基本医疗服务才是大众化的服务,受众面更大。如果公立医院都一窝蜂搞特需医疗服务,医疗行业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势必会大量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