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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医改步伐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7月1日起 执行我市新调整医疗收费价格

来源:枣庄市妇保院 时间:2016-07-04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二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执行新调整医疗收费标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是枣庄市此次新启动综合改革的七家城市公立医院之一。根据医改规定,我院药品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重点提高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
    价格调整后,切实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将实现由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随着药价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的降低以及手术费、诊察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的提高,群众的看病费用会发生结构性改变。从总量上看,群众的看病总负担是略有减轻的。以前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特别是慢性病门诊病人,需要使用CT、磁共振进行检查的部分病人,看病费用会降低。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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