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近日,市中区卫生监督所对我区2家医疗机构清理出的过期及无法使用的麻醉药品进行了监督销毁。
监督员分别对两家医疗机构清理出的过期及无法使用的麻醉药品的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批号、效期、数量、生产单位进行了仔细核对,清点无误后,监督员现场监督2家医疗机构药剂科工作人员对过期及无法使用的麻醉药品进行了销毁,并对销毁过程进行了影像和文字记录,制作了销毁记录单。本次共监督销毁药品:芬太尼注射液46支、盐酸吗啡注射液28支及盐酸麻黄碱注射液11支。(王永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