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志愿服务在医院的志愿者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一)了解志愿者的相关政策与权利。
(二)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对工作岗位意愿的权利。
(三)接受必要培训的权利
(四)获得必要工作保障的权利。
(五)维护自身受尊重的权利。
(六)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的权利。
(七)对志愿者及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八)申请退出志愿服务的权利。
申请志愿服务在医院的志愿者应履行以下各项义务:
(一)遵守服务医院的规章制度。
(二)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
(三)服从所服务医院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四)服从所服务医院的领导和调度。
(五)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六)全年累计志愿服务在48小时以上。
(七)第九条 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在医院的活动时,不得已任何理由任何原因向被服务者索要金钱或从事营利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