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开始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我市申报工作已开始,凡献血量超过4000毫升(含4000毫升)的献血者可于4月27日前拨打3691705或3350732与市献血办联系。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包括金奖(献血40次以上)、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它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曾获得同类奖项者不参加本次奖项的评选。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尊敬的无偿献血者,截止2015年12月31日,如果您都是在枣庄市中心血站参加无偿献血的,并且您的献血量已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相应奖项的评奖要求,那么您不必担心,枣庄市献血办会为您进行统一申报的。反之,如果您在全国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并且累计献血量超过4000毫升(含4000毫升)的献血者,请于4月27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献血证(本地和外地)在工作日到市献血办或枣庄市中心血站420室申报。 为避免遗漏,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与市献血办及时联系,不要错过申报期。 (市献血办 彭宪玲 黄云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