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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枣庄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的通知

来源:枣庄卫生信息网 时间:2016-03-09

枣卫宣(2015)6号

 

关于成立枣庄市健康教育

巡讲专家团的通知

 

各区(市)卫计局,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局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切实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枣庄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知识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讲方式

枣庄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提供免费“菜单式”宣讲服务。全市辖区内各社区(村)居(村)委会、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专家团成员及所从事专业,可提前向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提出申请,由该科负责协调巡讲专家,确定具体宣讲事宜。市级健康巡讲活动每月安排两次。申请方负责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参加,维护现场秩序,参加人员每次应不少于40人。

二、巡讲内容

巡讲团成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围绕巡讲主题,精心准备,认真备课,在内容上要融科普性于专业性之中,科学权威,简单实用、通俗易懂,在形式上采取多媒体课件、互动交流等方式,切实增强宣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宣讲效果。要通过宣讲,努力帮助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素养和整体健康水平,免受江湖游医和骗财误病的所谓“养生节目”欺诈。巡讲团专家要注重业务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及时追踪医学新进展、新成果,并将之运用到授课内容中。同时还要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各类授课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宣讲水平。

三、组织领导

巡讲专家团成员所在单位要从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巡讲专家的工作,合理安排和调整巡讲团成员时间,做到本职工作与巡讲任务两不误。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巡讲活动的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注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确保巡讲活动取得实效。每场宣讲结束后一周内由申请方将《枣庄市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登记表》及影像资料报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诸葛端惠  联系电话:3698816)。

 

附件:1、枣庄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成员名单

2、枣庄市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申请表

3、枣庄市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登记表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枣庄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团成员名单.xls

枣庄市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申请表.doc

枣庄市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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