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升高,游泳场所成为人们避暑纳凉及儿童戏水的好去处,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6月20日至22日,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联合市疾病控制中心,在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配合下,对全市14家营业性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测。
本次专项监督检测对游泳场所功能间设置、游泳池给水、水质处理、池水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消毒剂管理、日常卫生管理、池水自检信息公示、警示标识、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游泳场所总体卫生情况良好,但普遍存在池水消毒记录不全或无消毒记录、使用消毒剂未索证索票、自动加消毒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辖区执法人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辖区卫生监督人员将持续跟踪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法处罚,保障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给游泳者及戏水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放心、舒适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