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我市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工作,全市19家公立医院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市、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院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保时保质保量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监测系统数据填报任务,多次受到省卫生计生委表扬。医改监测顺利开展为省、市动态实时掌握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数据客观准确。纳入医改监测的项目共计14类63项,主要涵盖补偿机制、内部管理机制、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编制、医院运行和信息化等反映医改情况的各项指标,全面系统的反映医改运行进展情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院高度重视医改监测工作,充分认识到医改监测是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手段,把主要负责人和医院院长作为监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医改监测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确保了监测数据及时、客观、全面上报。
二是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推动医改工作。根据监测指标内容的不同,对反映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的20项指标实行“月报月分析”;对反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的43项指标实行“季报季分析”。这种数据监测分析方式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监测反映:2016年7月至12月,我市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48%和12.31%,表明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在增长;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4.12%;门急诊次均费用和出院患者平均费用得到较好控制,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4%,出院患者平均费用同比增长1.93%;住院天数缩短,同比减少0.43天;公立医院的业务收入有所增长,同比增长9.85%。指标总体向好体现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院管理效率提高的整体效应,同时也表明了医疗机构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执行比较到位。
三是完善考核监督,狠抓数据质量。市、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监测过程中积极加强与各医院的沟通联系,建立数据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了监测、统计、业务数据的一致性。注重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了公立医院的监测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医改监测工作的监督考核,将医改监测数据完成情况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督查内容之一,结合医改监测数据对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